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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丰雷副市长专题调度“棚改”“旧改”及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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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市长刘丰雷专题调度全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宜昌城区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10月21日,市政府副市长刘丰雷专题调度全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宜昌城区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梅卫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棚户区改造进度、净地交付、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和2021年度项目计划申报情况,以及宜昌城区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谋划、建设运营思路及有关配套政策等情况汇报,并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分别听取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人才办、宜昌城建控股集团的意见。



刘丰雷指出,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均涉及广大群体的切身利益。

要切实提高认识。要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住房民生改善、人才发展工程三个维度,提振认识,用心用情地推动“棚改”“旧改”和试点工作提速。

要切实坚定目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坚定不移地推动工作。

要切实责任上肩。建立县(区)、市直部门、市政府三级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总作用,加强督办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好“棚改”“旧改”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进度。

要强化督办。每周督办通报“棚改”“旧改”进度,年底结硬账。

同时,针对房地产市场、棚改征收、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群众诉求问题,组织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和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研判调度。

刘丰雷强调,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和全力调处群众诉求,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反馈,按照以区为主、市直部门配合的调处机制,依法依规、包保落实到位,同时要针对共性诉求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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