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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首次出台养老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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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用药安全备受关注。近日,宜昌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出台《宜昌市养老机构药品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对居住在宜昌各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个人管理药品和委托养老机构管理的药品,进行管理规范,确保老年人用药安全。这也是我市首个养老机构药品管理市级标准。养老院老人用药的情况如何?养老机构如何管理老人药品?目前各养老机构药品管理制度与《管理规范》相比,有哪些差距?近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护理员帮助老人服药

“朱爷爷,来,该吃药了。”5月10日上午7点45分,芳华年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帮朱爷爷洗漱完毕,开始一天中第一次喂药。只见护理员从一个淡黄色的小药盒里,拿出二甲双胍、坦索罗辛等几种口服药,帮助朱爷爷用温水服下。朱爷爷当天需要服用的药品,全部装在一个药盒里,盒盖上写着朱爷爷的姓名与床号,里面还有几个颜色不同的小药盒,上面标明服药时间。有早上服用的,有中午服用的,有的餐前吃,有的餐后吃,有的睡前吃,药盒上都做了明确标注。

朱爷爷今年79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前列腺炎、阿尔茨海默症等多种疾病,每天除注射一次胰岛素外,还需要服用9种口服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朱爷爷的药品全部由养老院代管。

芳华年养老服务中心医疗部负责人杨阳介绍,像朱爷爷这样需要养老院代管药品的老人,园区还有10多个,他们基本上是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医疗部护士每天按照医嘱或处方,把他们当天需要服用的药品,装入各自的药盒中,由护理员或护士协助老人服用。

 代管老人的自带药品,养老服务中心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定。家属给老人送药时,他们会做好交接记录,并要求提供医嘱或处方。中心设有专门的房间及储存柜,用于存放老人的药品,胰岛素等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则放置在专用的冷藏柜里。中心建有老年人药品管理台账,每天发放药品时都会做好记录。

杨阳介绍,市里新出台的《管理规范》,对于老年人药品管理规定得更详细,他们目前正对照《管理规范》查缺补漏,确保管理制度更加规范。

68个小药箱里装着老人的救命药

新出台的《管理规范》规定,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家属可以选择自我管理药品或委托服药管理。委托服药管理需签订协议,做好自带药品交接记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药品基本信息,并要求提供医嘱或处方,应查验药品是否包装完整,有无过期、变质等情况。每次接收的药品不得超过1个月的用药量。养老机构应建立老年人药品管理台账,做好药品发放记录。

葛洲坝颐福乐园养老公寓目前入住了200多位老人,其中有68位需要养老公寓代管药物。养老公寓医务部负责人朱晓萱介绍,园区有一整套老人药品管理规定,从药品的接收、发放、登记、储存、清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在颐福乐园药品存放间,药品柜上整整齐齐摆放着数十个收纳盒。旁边的阴凉柜里,存放着胰岛素等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每位老人都有一个专用的药品收纳盒。护士会把老人当天需要服用的药品,装入老人的专属小药盒,按时送到老人房间,并协助老人服用。如果老人的药品只有一周的用量时,护士会提醒家属及时给老人送药。

 文件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严格对照《管理规范》,补充、完善园区原有的管理制度。比如在接收药品时,原有的管理制度缺少核对药品生产厂家等信息,他们马上补充、完善。朱晓萱介绍,园区原有的药品管理规定与新下发的文件规定内容基本相当,在有些方面,园区标准甚至要高于文件规定。比如文件规定,养老机构应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药品总复核。颐福乐园目前每周都会清理核对代管药品,查看是否有过期现象。对于老人自己管理的药品,护理管家也会定期查看是否过期。文件规定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颐福乐园内设的医养结合病区引进葛洲坝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入驻,按照三甲医院标准管理,服务着100多位老人。

 新规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往往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佳。尤其是需要代管药品的老人,绝大多数为失能、部分失能或失智老人,他们在养老机构的用药安全,更需要关注。

 为保障老年人的用药安全,新出台的《管理规范》从养老机构药品的管理范围、责任主体、管理方式、储藏设施、管理人员等方面,对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药品进行详细的管理规范。

文件规定,养老机构应设置专用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储存药品,并做到按照存储要求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宜昌各家养老机构都有自己的药品管理制度,但管理制度标准不一,没有统一规范。总的来说,大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单位在老年人用药管理上更加规范。

宜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介绍,《管理规范》的施行,将对全市养老机构药品管理起到规范作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证老年人用药安全,促进宜昌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

 《管理规范》下发后,宜昌各家养老机构正对照规范标准进行整改,查缺补漏。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养老机构用药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如发现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存在药品管理不规范、违规行医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峡晚报记者欧阳慧 通讯员刘莉蓉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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