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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市民卡管理办法》本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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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郑岚)查社保,看病,坐公交……“市民卡”一卡在手,就能享受多种服务和便利。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卡发行和使用,方便市办理和享受公共服务,7月15日,我市印发《宜昌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并同步施行。

目前,我市市民卡已将医保卡、公积金卡、社保卡、公交卡等多种功能集于一身,已基本覆盖城区。

《办法》规定,“市民卡”由市政府授权发给市民,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社会事务,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效能。

市民卡应用范围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居民健康、公共交通、银行卡结算、小额电子现金支付、文化教育、旅游观光、社会救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公用事业缴费、人才保障等,并逐步向住房物业、商务消费等其他领域拓展。

市民卡首次申领采取三种方式: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申领、发放手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申领、发放手续。其他人员在就近的市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和发放手续。首次申领市民卡免收证件工本费。

宜昌还将对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要充分尊重其使用习惯和具体要求,采取完善柜面服务、免费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切实提高无障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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