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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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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何凡通讯员叶声)如果你有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房屋,可以报名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东”了。21日,记者从宜昌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宜昌向社会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意向业主。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性住房,主要用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宜昌有数十万外来人口,有了充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帮助他们更好的立足发展,也体现了宜昌对外地来宜发展、创业人群的关爱,还能更好发挥市场租金“稳定器”作用。

宜昌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征集范围包括宜昌城区(含夷陵区),目前主要从三种来源征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指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存量住房改造,指利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有住房、未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城中村安置房等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指利用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新建,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利用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部分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房屋要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30至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上限可适当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全装修交付,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宜昌市住建局先行向社会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意向,待宜昌市政府出台政策文件后,经认定纳入宜昌市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可享受有关政策支持。有意向的建设主体可拨打电话6753266,向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申报项目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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