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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有了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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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黄善君)9月12日,记者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获悉:《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土家族非遗文化纳入地方立法保护,这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又一地方立法保护非遗文化。至此宜昌2个土家族自治县非遗条例相继出台。

《五峰非遗条例》规定,五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对已列入人类非遗名录的,建立专题展示馆;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非遗名录的,按照项目保护规划实行保护;对濒危非遗项目,采取文字、图片、录像记录,征集资料、实物,保护场所、遗迹等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条例还提出,五峰县政府应当对万里茶道资源点、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特色小镇等非遗资源,依法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长阳非遗条例》表明:长阳以都镇湾故事等为代表的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方言;以长阳山歌、土家族撒叶儿嗬、南曲等为代表的音乐、舞蹈、曲艺以及传统美术、书法、戏剧和杂技;以西兰卡普、九佬十八匠等为代表的传统技艺以及传统医药和历法;以土家婚俗、廪君节等为代表的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以高脚马、跷旱船、押加等为代表的传统体育和游艺等,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长阳非遗条例》要求县政府应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自治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自治县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条例规定:乡(镇)政府应当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以巴土文化为重点内容,结合廪君文化节、乡镇文化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活动。建立保存、展示、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馆、展示馆、博物馆等;撰写和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著;捐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

截至目前,长阳列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共有57项,其中都镇湾故事、长阳山歌、土家族撒叶儿荷被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6人,建设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省级1个、市级4个。五峰薅草锣鼓、五峰打遛子、五峰撒叶儿嗬等4个非遗文化进入国家非遗名录,其中五峰最小的南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周恩布仅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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