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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非法捕鱼者”变成“护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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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全媒记者申明 通讯员夏思雨

腊月二十八,空气中弥漫着春节将至的喜悦气氛。天刚蒙蒙亮,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甜美的梦乡,这时有一艘“特别”的船出现在长江湖北枝江段水域,开始了当天的巡查工作。这是长江湖北枝江段护渔队为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正在开展春节前禁捕专项行动。

船头的甲板上,出现了两副“特殊”的面孔,他们曾经是使用电捕工具非法捕鱼的“非法捕鱼者”,如今摇身一变,成为积极守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护渔员”。

据悉,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参加长江护渔队组织的巡查活动。从“非法捕鱼者”到“护渔员”,他们经历了什么?这事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林某和周某多次使用电捕鱼工具在长江枝江段实施非法捕捞行为。2020年7月22日,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立案侦查,同年8月20日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1年1月27日被葛洲坝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葛洲坝检察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依法提前介入,向林某和周某普及了党中央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和电捕鱼的严重危害,并依法告知他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希望通过我们的教育和引导,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意识到其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深刻认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葛洲坝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澜表示。

林某和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检察官提出购买鱼苗修复生态,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经过精心准备,2020年11月,在检察官、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的见证下,林某和周某将自行购买的100000余尾鱼苗分多次投放到长江中。当天,枝江市长江护渔队也在活动现场宣传鼓励渔民加入护渔队,林某和周某当即萌生加入护渔队,成为护渔员,为守护长江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的想法。

“可是我们之前做了违法的事,不知道护渔队收不收我们,但我们确实想做点事儿来弥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们找到在场的葛洲坝检察院检察官,询问如何成为巡护员。

“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这个意愿后,我们非常高兴和欣慰,这说明我们的教育工作奏了效。”李澜主任说。

随后,她第一时间联系枝江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和百里洲政府相关责任人,转达林某和周某义务护渔的请求,意外的是,他们受到了热烈欢迎。

“让他们加入护渔队,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最典型、最有说服力,相信能促进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枝江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说。

2021年2月9日,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春节前禁捕专项行动,林某和周某按要求准时在长江公安码头集合,领取扩音器和望远镜等装备后,登上巡护艇,打开手机上下载的“江豚管家”,开始了一天的巡护工作。

当天巡查过程中,发现了3名违规垂钓人员,护渔队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收缴违规渔具,林某主动上前劝诫违规垂钓人员。

“因为我们曾经犯过这种错误,所以想要通过自己的经历劝劝他们,不要再非法捕鱼。”林某在采访中表示。

在做好巡查工作的同时,林某、周某还和执法人员一起对长江岸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从实施非法捕捞的“捕鱼者”转型为守护长江的“护渔员”,不仅是林某、周某二人完成思想和行动上转变的体现,更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的创新做法。下一步,葛洲坝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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