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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网络阵地变成精神“囚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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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手机及无限流量包的普及,较之于传统图文的浏览方式,碎片化内容的信息更易赢得受众青睐。大众传播的效果日趋增强,却也造成了对个体诽谤的扩散面辐射更广,乃至现实世界的“社会性死亡”。“且类曾参杀人,三人成虎,忧谗畏讥,不可终日”,别让网络在无形之中成为了施暴者用以审判的阵地,桎梏他人于无形的“囚牢”。

网络作为开放性平台,每一名公众都可能充当着受众与传播者双重身份,受众的需求从获取信息转变为渴望着输出信息,导致“自媒体”的增多,信息变得更加泛滥,也更加难以辨别真假。在商业化运营机制下,为获取点击量从大量信息中“脱颖而出”,别有用心者打着“道德”旗号,制造冲突,煽动群众对“异端”进行网络暴力,通过人肉搜索等一系列手段,从网络延伸至现实,直至造成被网暴者“社会性”死亡,最终收获关注度,进而转换成经济效益。“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河北寻亲男孩被网暴致死案”等等,无一不在诉说着以“道德”为名,施加“暴力”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

千年前的圣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就曾为我们指明方向。“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屈原面对谣言,指出只有小人才会违背规矩投机取巧,贪图利禄。网络不是投机取巧之地,更不应是实施“暴力”的利刃,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权抵制“网络暴力”,拒绝随波逐流加入网暴大军,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儒家《礼记•中庸》中记载:“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卑以自牧,含章可贞。”在网络中就犹如独处暗室,君子慎其独,不能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及隐蔽性就放逐良知释放心中的恶意,我们更应自觉遵守网络公约,利用传播效应,让网络给予更多的人正能量。墨家主张“兼爱非攻”,以博爱思想包容世间万物,强不侮弱,众不贼寡。面对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宁肯多一分包容,做到“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也绝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恶语中伤他人。常言道“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网络暴力中的每一句话都是压垮他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网络暴力作为一个社会难题,并不是单靠个人努力就能解决的。从传播媒介来讲,还需平台加强审查力度,提高信息准入门槛,通过实名认证等方式,让“键盘侠”无法隐身,同时又兼顾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网暴,将“网络暴力”扼杀于萌芽状态,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受众带去更深层次、更长远的满足。从社会层面来讲,日益泛滥的网络暴力可参照的法律法规尚有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存在滞后性,从“事前规范”到“事后惩治”都需同步进行,缺一不可,从而形成完整的制度保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网络暴力治理任重而道远,别让网络成为“囚牢”,请给他人也给自己留存一份善意!

(点军区卫健局 何依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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