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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模范、导游行业工会副主席洪佳:让导游成为“宜昌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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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导游送清凉”活动,洪佳(左)为导游送来“清凉包”。

三峡晚报全媒记者朱延筠

2021年,是洪佳踏入导游行业的第21年。

如果将洪佳的职业生涯分为两个阶段,那么前10年是活跃在导游一线,向国内外游客讲述宜昌之美;后11年则是成为市导游行业工会、市导游协会的一员,致力于为全市导游人员做好服务,让更多的人爱上导游这份职业。

21年恪尽职守的背后,折射出宜昌导游群体的共同理念:导游,是职业,也可以是事业;平凡的导游,不仅可以做吆喝宜昌美景的“领头羊”,也能当壮大宜昌旅游的“火车头”。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1月6日,在全市召开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洪佳获得“宜昌市劳动模范”称号。

全国首个导游行业

劳动报酬集体合同在宜诞生

2016年12月13日,原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在宜昌召开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交流会。

当天上午,市导游行业工会和宜昌旅行社、导游双方代表举行第六轮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

市导游行业工会副主席、市导游协会秘书长洪佳至今记得当时劳、资双方唇枪舌剑、紧张激烈的气氛。

“2016年,原国家旅游局为优化导游执业环境、保障导游权益开展了很多工作。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就是重点工作之一。”洪佳介绍,2016年3月,经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结合省旅游主管部门的申请,国家旅游局决定将宜昌作为开展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期,宜昌成立了导游协会和导游行业工会,并就导游劳动报酬先后进行了5次集体协商。

“很不容易,如带团补贴下浮标准、是否购买导游职业综合险等焦点问题,争论了一次又一次。”洪佳说,第一次协商时,劳资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气氛剑拔弩张,市导游行业工会多次协调,还邀请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相关专家指导,到第五次协商时,争议的焦点问题只剩三四个。

2016年12月13日,双方进行第六次协商,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讨论,终于达成一致,签订集体合同,并同步出台《宜昌市导游行业劳动报酬保障性标准》。自此,全国导游行业首个劳动报酬集体合同在宜昌诞生。

时任原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评价,宜昌形成的集体协商工作新机制,对全国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劳动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从2016年至2020年,市导游行业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会每年举办一次,并关注时下热点,如将导游执业综合保险、研学游导师等纳入协商范畴。2018年,还建立了“互联网+”网络集体协商平台,利用网络平台选举协商代表、进行导游劳动报酬调查问卷和意见征集,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升效。

每个导游都是

宜昌形象大使

2020年10月22日,市第三届讲解员(导游)大赛决赛在市群艺馆举行。

台上,30名决赛选手激情碰撞、一决高下,台下,担任评委的洪佳认真点评、不时露出满意的笑容。

“宜昌导游的专业素质越来越强,业务知识、安全防范、法律法规、服务意识都今非昔比。”洪佳感叹,1999年她从湖北旅游学校毕业,和所有刚步入导游行业的毕业生一样,青涩又紧张;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在校学生初出茅庐就光彩耀人,丝毫不输在岗多年的专职导游。在市第三届讲解员(导游)大赛上,旅游院校学生占到总参赛人数的49.72%,同样,奋斗多年的“老导游”依旧是中流砥柱,参赛者中年龄最大的已有46岁。

“前浪初心不改,后浪奋勇追梦。”洪佳说,以前导游被视为‘吃青春饭’,但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热爱并投身这一职业,越来越多的导游把职业视为毕生事业,尽心竭力、为其奋斗。

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除导游大赛外,我市多次开展“宜昌市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导游先进模范。五年来,我市选树的先进模范成为了行业的先进代表。66岁的导游刘培昌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最美导游”提名奖,5名入选原国家旅游局“金牌导游”培养项目,10名当选“中国好导游”,4名进入全国“名导进课堂”师资库,4名荣获“湖北十大最美导游”称号,6名分别被市政府授予“技能状元”和“技术能手”称号。

回望十三五,我市在健全导游管理体制、搭建人才培养平台、规范导游执业行为等方面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全市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迈上了新台阶。

如今,全市4400多名导游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已成为流动的城市形象大使和新时代下的城市名片。

他们既是宜昌旅游发展的实践者,也是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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